新加坡
新加坡投资移民介绍——2012.04新政
新加坡投资移民计划介绍 
新加坡投资移民计划是新加坡政府为了吸引有兴趣前往新加坡投资的外国企业家而特别设定的。投资者本人、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申请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PR),无居住要求。申请人父母和配偶的父母和超龄子女可以申请长期探亲签证在新加坡居留。
     

投资方式:以下任何一项投资项目的投资均需要持续5年
A)  250 万新币(约1250万人民币)投资在经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批准的投资基金;
B)  投资至少 250 万新币(约1250万人民币)建立新的商业实体(注册新公司);

申请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企业家、3年以上经商经验、企业超30%股份、企业最近一年的营业额超五千万新币(约2.5亿人民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超五千万新币(约2.5亿人民币)。
注:如果公司属于房地产或者建筑相关行业,该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两亿新币(约10亿人民币),并且最近三年的年均营业额必须达到至少两亿新币(约10亿人民币)。

投资项目:
生物制药科学、清洁能源、教育和专业服务、电子、能源、化工、环境技术、信息通信与多媒体、时尚和运动、物流、新技术(智能系统、纳米技术)、精密工程、运输工程等等。

 投资领域限制:
1、 伴游业、土尔其浴、妓院;
2、 公众不受欢迎的任何行业;
3、 外汇投机买卖和相关贸易;
4、 并不是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信托和基金、住宅方面的房地产、以转卖或租赁为目的物业。

 绿卡(5年)到期后的续签要求:

1、续签三年
** 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 A 或 B 规定的投资条件;
** 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i) 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的新加坡员工,并且全年的业务支出总额达到至少一百万新币;或者
(ii) 主申请者或至少一位附属申请者已经在新加坡居住一半以上的时间。  

2、续签五年
** 已经履行了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中方案 A 或 B 规定的投资条件;
** 并且已经在新加坡建立了商业实体,雇用五个或以上新加坡员工,并且全年的业务支出总额达到至少一百万新币;
资料来源:广州市美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gzmeitong.com
日期:2013-07-12 人气: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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